6月15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教育厅、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工作。《通知》要求,市州应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纳入当地“文明城市”“健康城市”或“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指标,每个市州每年创建不少于5家营养健康餐厅、不少于5家营养健康食堂。
《通知》明确,甘肃省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全省营养与健康工作,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工作纳入健康甘肃—合理膳食行动。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教育、民政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宣传推广并组织推荐有关单位参加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工作,并将创建日常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严把创建标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复评一次,对不达标的餐厅(食堂)提出整改意见。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需重新申报和评估。
据了解,2021—2022年,甘肃省在兰州市、嘉峪关市、天水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试点工作,3个城市目前共创建11家营养健康餐厅(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