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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上)

时间:2021-11-26  记者:未知  作者:未知  来源:健康北京  点击: 537 次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京老龄委发〔2021〕2号)


 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各区老龄委: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老龄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老龄委将对各成员单位、各区老龄委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



序言

老龄事业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编制和实施《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对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提出“十四五”时期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首都老龄事业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与北京市老龄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编制。


本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全市老龄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五年来,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着眼首都城市发展全局,坚持从优化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创制和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等多方面着力,初步构建起老龄事业发展的总体架构,服务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老龄工作体系日趋完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被列为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市人大通过多种监督形式持续推动《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落实,市区老龄工作机构编制和人员力量配备得到加强,老龄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良好工作格局。老龄委的议事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央地、军地一体化积极推进,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调整充实至52家。


——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2020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月平均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月平均福利养老金分别比“十二五”末增长30.73%、77%和94%。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老年人生活保障制度日趋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城乡低保制度实现了制度和人群全覆盖。统筹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和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


——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以居家服务为重点,统筹推进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北京特色的养老服务格局和服务模式。通过实施养老照料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累计建设并运营养老照料中心262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005家。通过加大居家服务政策扶持力度,极大提升了养老服务的便利性。建成运营养老机构544家,养老床位10.7万张。


——健康服务成效初步显现。初步形成1家市级和16家区级老年健康服务指导中心的组织架构。公共卫生服务不断丰富,65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可以享受免费体检、痴呆风险筛查以及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免费接种等服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从2015年的66.8%上升到2020年的70.6%。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用药制度,符合条件的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患者,在社区可享受2个月的长处方便利。在全国率先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累计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53家。


——敬老爱老氛围更加浓厚。扩大老年人社会优待范围,将享受优待服务的人群扩大至本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持续推进“孝顺之星”命名和“孝顺榜样”社会化评选,“十三五”期间,累计评选1.9万名“孝星”和90名“孝顺榜样”。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明显增强。建成老年大学30余所,80%的街乡建立社区教育中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提升。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和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带来的双重变局。人口老龄化叠加城市发展转型也是贯穿21世纪首都北京的基本市情。


(一)“十四五”时期北京市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


老年人口的基数大,“十三五”末本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429.9万,较“十二五”末增加了63.7万,预计“十四五”末老年人口将达517万,较“十三五”末增加87万。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成为新常态,预计到“十四五”末,人口老龄化水平将达到24%,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到2035年,老年人口接近700万,人口老龄化水平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高龄老年人比例略有降低,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所占比例呈现小幅下降趋势,但“十四五”之后,随着第一次生育高峰出生人口开始步入高龄,到2035年,高龄老年人口将突破100万,社会抚养比持续增长,高龄化趋势加速。


(二)“十四五”时期北京市老年群体需求显著变化


健康养老成为最迫切、最突出的需求。北京户籍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超过82岁,健康长寿成为老年群体的最大愿望。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失能、半失能的高龄老年人大幅增加,老年人的健康和照护问题将成为人口老龄化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将越来越显著。精神文化和自我实现需求日益强劲。伴随代际更替和收入水平提升,老年群体需求总体上由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型,关注重点由生活保障向生活品质、精神愉悦转型。老年人渴望更加丰富多彩、有尊严的晚年生活,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将更为明显,对发展多层次、精准化的养老保障体系和服务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老年宜居环境需求急剧增长。随着北京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基础设施不适应人口老龄化速度及老龄社会发展进程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可以减少老年人居住环境和日常生活中的风险和不便,满足老年人维持生活独立、参与和融入社会的需求,是北京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十四五”时期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面临机遇


党中央高度重视,为首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总书记就老龄工作作出一系列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部署,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推进老龄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随着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聚焦,社会各界通过各种形式对首都老龄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从2015年起,市人大常委会连续5年通过执法检查、议案办理、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多种形式,专题督办老龄工作,对促进首都深入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首都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老龄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北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整体上已达到中上等收入国家水平,特别是在人均GDP、全员劳动生产率等体现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指标上领跑全国,具备了应对老龄社会较为充足的经济基础。以首善标准提升治理效能,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北京不断提高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持续提高,为北京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提供了有利条件。银发经济催生新的消费潜能,为老龄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十四五”时期,“60后”群体将成为老年人消费主体,他们具有更高的自主意识、消费意识、参与意识。老龄产业将成为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统领,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总体方针,准确把握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老龄化社会运行态势,紧紧围绕构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坚持养老服务与健康服务有机融合,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相互促进,体系化、智能化、精准化、便利化同步推动的思路,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整合政府、社会、企业、家庭、个人全方位资源,凝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能,提升质量、完善机制、夯实基础,构建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龄社会治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党政主导,家社共治。坚持党对老龄工作的领导,政府履行保基本、兜底线、强机制职能,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丰富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发挥家庭养老基础性作用和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积极性。


——综合应对,精准施策。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融入所有政策,将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和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为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多层次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探索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老年护理体系建设。


——协调发展,深度融合。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协同发展,促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初步实现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双轮驱动、双业并举。


——创新引领,开放共赢。发挥北京国际交往和科技创新中心优势,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推动京津冀老龄事业协同发展,引入新理念、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消化吸收,总结提炼,探索超大型城市群老龄事业发展的新路径。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安排逐步完善。初步建立具有首都特色的与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相适应、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相协调的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社会优待、家庭赡养、社会参与等制度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风险应对能力不断加强,老龄产业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富有成效。


“十四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重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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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

 

一、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适应首都人口老龄化形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养老保障能力。


(一)健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养老保险改革举措。促进企业年金发展,强化职业年金管理。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探索引导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的相关政策。加快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实现保值增值。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现保险经办“多卡合一”。优化经办服务流程,推动“全城通办”政务服务新模式,全面提升社保领域经办服务水平,打造具有首都特点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新名片。


(二)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

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相衔接,进一步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商业健康养老保险产品,大力拓展重大疾病、住院等保险产品和服务。优化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流程。探索将基本治疗性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三)完善老年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待、社会慈善体系

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高龄老年人照护服务补贴制度。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重点安排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项目,优先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建立困境老年人救助数据库,精准实施临时救助。继续落实老年人家庭住房保障优先待遇,加快实现老年人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公园、景区、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公交运营等单位不断完善服务规范、改进服务措施,持续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支持保险机构推进老年人意外险、失独家庭综合保障等涉老保险项目增点扩面。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奖励扶助政策。做好老年慈善工作,建立健全慈善参与养老服务的制度机制和方式,创新拓展老年慈善捐赠网络,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老年慈善活动品牌,弘扬孝亲敬老慈善文化。


(四)加快建立多层次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积极稳妥推进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适时在全市推行符合市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失能评估、护理需求认定和护理服务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开展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行动计划工程,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需求。探索将商业性长期护理险作为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的有效补充。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


二、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

完善家庭支持体系,增强家庭养老保障能力。制定支持子女赡养照顾老年人的政策措施,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制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子女及近亲属回归家庭照护支持政策,推进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提高失能老年人照护者的护理知识和技能。鼓励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支持性喘息照护服务。建立健全养老家庭照护床位支持鼓励政策,明确上门照护的服务对象和服务标准。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家庭照护床位。


(二)大力发展就近养老服务

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完善街道社区就近养老服务网络。健全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组织和志愿者提供公益互助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三社联动”机制。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全面实行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完善老年人巡视探访制度,困境老年人得到有效帮扶。普遍建立居家养老社区应急支援系统。依托社区心理服务站,推动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


(三)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整合利用,推进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统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养老照料中心、敬老院、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养老家庭照护床位,重点推进就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应建未建空白区域街道乡镇就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解决养老服务设施配置不足问题。有序推进设施严重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的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敬老院)设施改造提升。鼓励连锁化大型养老服务机构集中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建成并运营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280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不少于1200个。


(四)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探索“以院统站带点”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全面推进以乡镇综合性养老机构为重心、以农村幸福晚年驿站为平台、以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为网点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力度,盘活农村闲置资产用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全面实施乡镇敬老院设施改造提升计划。支持社会资本在农村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推进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建设。培育农村老年协会,强化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制定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建设规范,加大对提供服务人员的支持力度,建成邻里互助点不少于1000个。发展乡村养老、城乡互助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推进城市老年人到农村进行季节性养老、旅游休闲养老。


(五)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

合理规划养老机构建设,优化养老机构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应对重大传染性疾病、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公办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和轮候制度。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改革,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运营。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加快推进扶持政策从“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变。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专项行动,加大对护理型、普惠性民办养老项目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服务标准、监管标准和评价体系。建立养老机构资金预付费第三方存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构建专业监管、信用监管、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全面建立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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