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包括4方面18项具体任务,明确要发挥中医药服务基层特色优势。
《意见》提出,县级中医医院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发挥县域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健康宣教龙头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中药制剂中心和共享中药房。2024年底前,全省县域医共体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全覆盖。
《意见》提出,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一般应为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对适宜基层开展的部分病种,逐步探索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付;科学设定中医优势病种,对符合条件的中医病种适当增加其病种分值。对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县域医共体在等级系数、病种分值上适当予以倾斜。加强基层全科医生、中医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药师、儿科医师等培养和招聘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