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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2年度第一批中华中医药学会联合攻关项目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2-08-16  记者:未知  作者:未知  来源:中华中医药学会  点击: 363 次

各相关单位、有关专家:


为坚持“四个面向”加快科技创新,贯彻落实“科创中国”行动要求,充分发挥学会优势,引导社会力量开展高水平中医药研究,助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中华中医药学会设立了联合攻关项目。联合攻关项目聚焦若干重点科技方向,鼓励从企业现实需求中凝炼科技问题,鼓励研究机构紧密合作,产学研协作攻关。按照《中华中医药学会联合攻关项目(中药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行业调研、专家论证,现发布2022年度第一批联合攻关项目指南。


一、指南背景


2020年,中国科协发布《重大科学问题与工程技术难题》。其中,“中医药调节人体免疫功能机制是什么?”入选。为了说明白、讲清楚此项问题,学会组织企业投入经费共同进行科研攻关,并以“去壁灵芝孢子粉”为研究对象开展相关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   申报人条件


1.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科学道德,近3年内未作为主要责任人出现重大医疗安全事故。

2.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肿瘤相关专业。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近5年内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各类肿瘤相关临床和基础研究课题至少2项,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肿瘤研究相关“三类高质量论文”(即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内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不少于5篇。

5.正式受聘于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应为申请人第一执业地点医疗/科研机构),能够在退休年龄前完成规定课题任务,每年在项目承担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项目研究工作。

6.申报人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7.申报人应为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


(二)   项目承担单位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参加及合作单位可不限于医疗机构。

2.项目承担单位具备药物临床试验资质,有GCP临床研究管理经验的申报单位优先。

3.项目承担单位具备开展微创介入等恶性肿瘤专业治疗的医疗服务能力。

4.项目承担单位具备开展基础研究的实验平台和技术条件。

5.在同等条件下,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华中医药学会单位会员者优先考虑。


三、项目设置


(一)研究内容


本指南基于扶正固本和免疫调控理论,以“增效”或“减毒”为主要关切,考察去壁灵芝孢子粉单独或联合手术(放化疗、靶向治疗、介入微创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疗法对肝癌或(和)肺癌的治疗作用,如:抑制肿瘤生长转移、改善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延缓耐药、促进康复等(具体干预措施临床疗效及安全性评价指标等关键技术参数请申请者根据创新性的研究思路确定);同时结合肿瘤免疫治疗等研究新理论新进展,揭示去壁灵芝孢子粉在单独或联合疗法干预恶性肿瘤的作用机制,为揭示重大科学问题——“中医药调节人体免疫功能机制是什么?”提供可靠的证据。


(二)考核指标


1.获得去壁灵芝孢子粉单独或联合上述抗肿瘤疗法在抑制恶性肿瘤生长转移、改善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延缓耐药等方面的循证医学证据,提供课题总结报告和科技报告;  

2.形成真实完整、管理规范的临床研究数据库;

3.阐明去壁灵芝孢子粉的抗肿瘤作用及免疫调节机制,建立去壁灵芝孢子粉免疫调节机制的知识库;

4.依托项目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发表高质量SCI及国内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8篇,其中SCI应不少于3篇;

5.项目申请书中应设计合理的中期考核指标。


(三)项目设置要求


项目下设置子项目数量不超过3项;允许跨单位联合申报,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5家(含牵头单位);项目实施周期可根据研究工作内容合理设定,最长不超过5年。


(四)经费额度


项目总经费上限为500万,同时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匹配经费支持。


(五)截止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原则上不拆分申报,不支持重复申报。

(二)申请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申报通知及附件中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认真撰写。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敏感信息的内容。研究内容要符合科研伦理和生物安全要求。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人应当遵循科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不得存在科研不端行为。

(四)申请书中的计划进度开始时间一律填写2022年7月1日。结束时间按照所申报项目的要求填写。

(五)申报书研究内容需涵盖通知要求的所有内容,考核指标不得低于通知要求。

(六)本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申报期间,无需报送纸质版申报资料,须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再提交资料。

(七)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不限于论文、专著、专利、标准、指南、奖励等,应当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成果产权根据任务书约定执行。

(八)本项目采用形式审查、专家函审和会审的评审方式,确定最终支持项目。获得支持的项目,由项目发起方与项目负责人对申报书中的研究方案等内容进行沟通、研讨,双方达成一致,资料完善后签订合同任务书。具体要求按照《中华中医药学会联合攻关项目(中药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另附)执行。


五、  申报方式


申请人将申报资料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PDF版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同步发送至kxpjb211@163.com,邮件主题注明申请人+项目名称+联合攻关项目。


六、  联系方式


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展研究办公室:郭继华  010-64274797

联系邮箱:kxpjb211@163.com


附件(详情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中华中医药学会联合攻关项目(中药专项)申报书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个人简历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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