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2月23日审议了一份报告,事关你我文化权益。
2020年8月至10月,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文化方面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分赴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青海6省区开展检查,深入16个地市,实地检查96家公共文化设施……在全面了解和掌握法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这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蔡达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报告时说:“从检查情况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把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摆在重要位置,践行立法宗旨,切实抓好落实,取得显著成效,推动文化事业在新时代取得新进展,人民文化权益保障达到新水平。”
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免费开放——“想起这些年的生活,最好的地方就是图书馆了”
报告说,我国已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数字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建有博物馆5535个,美术馆559个,公共图书馆3196个,文化馆3326个,文化站40747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64277个。一些地方建成颇有特色的公共文化设施,如青海的藏文化博物院、海南的“海上书房”。
与此同时,公共文化资源总量不断扩大,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资源总量达到1274TB。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戏曲进乡村”“流动舞台车”“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等项目持续推进,进一步打通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目前,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和4929家博物馆免费开放,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受到群众欢迎。
“想起这些年的生活,最好的地方就是图书馆了。”疫情期间,一位农民工手写留言深情告白东莞图书馆。
从浙江“农村文化礼堂”、甘肃“乡村舞台”、安徽“农民文化乐园”、江西“农家书屋+电商”等创新实践打造新时代农民精神文化空间,到许多公共文化机构疫情期间“闭门不谢客、服务不打烊”,让足不出户的人们相聚在“云端”,公共文化服务令百姓文化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找到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之间的差距——“吹拉弹唱”四件套对群众缺乏吸引力
法律实施三年多取得显著成效,但报告同时坦言,“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法律实施中还存在哪些问题?报告梳理出五个方面。
——保障责任未完全落实到位。有的地方经费保障不到位,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达不到标准。反映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和有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尚未普遍建立。
——服务效能发挥不够充分。有的地方将公共文化服务简单视为提供娱乐活动,有的文化站主要服务内容仍然是“吹拉弹唱”四件套,对群众缺乏吸引力。
——资源配置需要进一步优化。中西部地区一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设备老旧、条件简陋,提供的服务种类和数量偏少,形式较为单一。适合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产品相对较少,对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较为薄弱。
——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广泛深入。有的地方仍然存在政府包揽“办文化”的倾向,一些公共文化机构成立了理事会但流于形式。
——专业人才紧缺,特别是有文艺专长、懂网络、会管理等方面的人才紧缺。在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普遍存在人员不足、年龄老化、专职不专干和“人才进不来、来了留不住”等问题。
把公共文化服务深度融入乡村振兴——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精准对接百姓需求
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法律全面深入实施,报告给出意见和建议。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正确方向。把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成为坚定文化自信、凝聚中国力量、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阵地。
压实压紧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帮扶力度,不断提高脱贫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聚焦基层基础,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把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深度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网络,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总量供给,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
拓展途径渠道,进一步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动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文化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让群众享有更多、更便捷的公共文化资源。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治理效能。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建立健全“需求征集—服务供给—评价反馈”的互动式、菜单式服务机制,精准有效对接群众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