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疗法是指应用具有一定生物学作用的温泉(主要是利用温泉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成分的生物学作用)来防治疾病的一种方法。
利用温泉防治疾病的历史悠久,我国在2000年前成书的《山海经》中已有温泉的记载。明代李时珍曾将我国的温泉水分为硫磺泉、朱砂泉、矾石泉等不同性质的泉,记述了它们的治病方法。今天,自然疗法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重视。因此,发展温泉疗法,尤其是其中的温泉浴更有重要意义。
温泉疗法所用的是具有一定医疗性能的温泉。所谓的温泉含有一定数量的矿物质,包括某些盐类、活性离子、气体和放射性元素等。由地下深处自然涌出地表的地下水,一般通称为泉水。具有较高的水温者,则称为温泉。
(一)温泉疗法对人体的作用
温泉疗法对人体的作用,主要指温泉浴的医疗作用。这种医疗作用是温泉水温度、浮力、压力和所含化学成分综合作用的结果。温泉对人体作用取决于温泉的理化特性。由于它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或含有某种气体,或具有较髙的温度,或者兼而有之,作用于人体,能起到一定的保健疗病作用。因此,温泉浴既有普通淡水浴疗法的作用,又有其特有的治疗作用(即化学成分所起的治疗作用),如钠泉和硫酸钠泉,主要适用于消化系统疾病,温泉中的氯能刺激造血系统和卵泡细胞的发育成熟,还可降低血脂;温泉中的钾、钙能增强心血管功能,调节神经细胞和内分泌腺的活动;温泉中的镁对神经系统有镇静作用;钠对肌肉收缩有着重要功效。
(二)温泉浴的适应证
1.心血管系统疾病
心脏瓣膜病代偿期、冠心病无心绞痛发作、髙血压病(轻度)、低血压、心脏神经官能症、周围血管循环障碍、静脉炎。
2.呼吸系统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气肿、支气管哮喘、慢性肺炎。
3.消化系统疾病
胃酸过多或过少、慢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下垂、胃痉挛、慢性肠炎、慢性肝炎、胆石症、胆囊炎。
4.神经系统疾病
脊髓感染性疾病(慢性期或后遗症),感染性、中毒性、损伤性或营养不良性周围神经炎,坐骨神经痛,外伤,中毒,感染后麻痹,神经官能症,自主神经系统疾病。
5.内分泌疾病、代谢疾病
糖尿病、肥胖病、痛风、毒性甲状腺肿。
6.妇科疾病
慢性子宫附件炎、生殖器发育障碍、月经障碍、更年期综合征、不孕症、骨盆神经痛。
7.肌肉关节疾病
慢性风湿性关节炎、退行性代谢性关节炎、脊柱关节疾病、肌肉炎症、肌痛、滑囊炎、腱鞘炎等。
8.皮肤病
牛皮癣、扁平红苔癣、湿疹、脂溢性皮炎、痒疹及荨麻疹、硬皮症、鱼麟癣、皮肤角化症、痤疮、皮肤真菌病、硬红斑。
9.耳鼻喉科病
耳鼻喉科慢性炎症、过敏性鼻炎等疾病。
10.外科病
骨膜炎、长期不愈合的创口、外伤或矫形术后。
11.泌尿系统疾病
慢性肾炎、肾硬化、膀胱炎、肾盂肾炎、尿酸盐结石。
12.儿科病
风湿病活动期、发育障碍、瘰疬、自主神经失调、尿失禁。
(三)温泉浴的禁忌证
凡一切急性发热性疾病、急性传染病、活动性结核病、恶性肿瘤、出血性疾病、白血病、严重心肾疾病、高血压、动脉硬化者,妇女在经期、妊娠期,急性湿疹、急性皮炎、急性脓皮病、天疱疮、红皮病、剥脱性皮炎、慢性湿疹急性发作、急性淋病、蕈样肉芽肿等均不宜施行温泉浴。另外,在一天内入浴次数过多、入浴时间过长、浴温过高或疗程过长,都是不适宜的,可能有碍健康,或降低温泉浴的效果,均为禁忌之列。
(四)温泉浴养生术的操作方法
在通风、温暖的浴室里(如在室外则只能随气候而定)备好温泉水,温泉浴法有全身浸浴、半身浴、坐浴、足浴等。进入浴池内一般应采取半坐位(如足浴则采取坐位),将心脏部位露出水面。如果采用仰卧姿势时,也要将头颈露出水面。浴后应立即擦干全身,保温静卧10~30min,每天一次。如果浴中出汗多,或口渴,可饮少量开水或其他饮料,以补充体液的消耗。